保險業監理處(“本處”)除繼續透過保險中介人素質保證計劃提升中介人的專業水平外,也與本地規管機構就跨行業的事宜加強監管合作。
保險中介人素質保證計劃
保險中介人素質保證計劃("素質保證計劃")在2000年開始推行,旨在提升香港保險中介人的專業水平。現時,所有保險代理人及經紀、其負責人/行政總裁及業務代表(統稱"保險中介人"),均須符合素質保證計劃所訂有關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資格考試")及持續專業培訓計劃("培訓計劃")的規定。
資格考試
準保險中介人在具備登記/授權資格前,除其他先決條件外,還須符合有關資格考試的規定。資格考試現時共有六份試卷,包括基本試卷-保險原理及實務、三科資格試卷(即一般保險、長期保險及投資相連長期保險)、旅遊保險代理人考試及獨立試卷-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資格考試全年不同時間均有舉行,設有筆試及電腦考試兩種應考模式。在2007年,六份試卷個別的應考總人次分別約為280,000、146,000、246,000、127,000、6,000及105,000*。個別試卷的及格率由43%至71%不等。有關的累積統計數字載於圖4.1。
職業訓練局("職訓局")是資格考試的主考機構。職訓局會因應最新的規管及市場發展,定期檢討和更新每份試卷的研習資料手冊和試題。職訓局於年內出版了長期保險考試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考試研習資料手冊的新版(2007年版)。
圖4.1 資格考試 (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累計數字)
| |
科目 |
應考人次 |
及格率 |
| 第一部分 |
基本試卷 - 保險原理及實務 |
279,514 |
51% |
| 第二部分 |
資格試卷 |
|
|
| - 一般保險 |
146,335 |
43% |
| - 長期保險 |
245,942 |
57% |
| - 投資相連長期保險 |
126,517 |
59% |
| 第三部分 |
旅遊保險代理人考試試卷 |
6,435 |
45% |
| 第四部分 |
獨立試卷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
105,393* |
71%* |
培訓計劃
培訓計劃旨在確保保險中介人不斷掌握新的行業知識及保持其專業能力。培訓計劃規定保險中介人每年必須取得最少十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藉此鼓勵保險中介人終身學習、提升專業水平及為投保大眾提供優質的服務。旅遊保險代理人每年亦須取得三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這項規定的實施日期將於稍後公布。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獲委任為培訓計劃的評核機構,負責評核培訓計劃的各項活動。評審局在其網站(http://www.hkcaavq.edu.hk)登載獲批准活動名單及各項活動獲授予的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旅遊保險代理人
保監處為鼓勵港人在外遊前購買旅遊保險,在諮詢旅遊業界、保險業界及其他有關人士後,在規管制度內引入“旅遊保險代理人”這個新保險代理類別。
在有關安排下,旅行代理商及其職員必須在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委員會”)登記成為“旅遊保險代理人”,然後才獲准向客戶銷售旅遊保險。任何人要登記成為“旅遊保險代理人”,必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並通過新的“旅遊保險代理人考試”。該考試的範圍包括保險原理和實務及旅遊保險。職訓局自2006年5月開始定期舉行“旅遊保險代理人考試”。截至2007年12月31日,“旅遊保險代理人考試”的應考人次約為6,000,當中約有2,900人在該考試取得及格成績。另外,“旅遊保險代理人”須接受足夠的培訓,以持續掌握最新的專業知識。
所有“旅遊保險代理人”須如其他保險代理遵守《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管理守則")。他們只限銷售與由同一“旅遊保險代理人”為其客戶安排的旅行團、包辦旅遊、旅程或其他旅行服務有關的旅遊保險。“旅遊保險代理人”如違反《管理守則》,將會被登記委員會紀律處分。在監察上述安排的實施方面,本處會繼續與保險業界及旅遊業界合作。
監察保險中介人及強制性公積金中介人
作為保險業的規管機構,本處繼續監察保險中介人及屬於本處監管範圍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介人,以確保他們符合《保險公司條例》及《強積金中介人操守守則》的規定。為達到這個目標,本處對這些中介人進行實地巡查,並確保對他們的投訴獲得適當跟進。
過去數年,本處探訪了所有參與銷售強積金計劃的長期業務保險公司及大部分參與該業務的保險中介人。本處發現部分保險經紀沒有遵守保險業監督所訂的保險經紀最低限度規定。本處除要求有關保險經紀糾正違規行為外,也要求他們審慎檢討現行的內部監控程序,以確保他們今後遵從有關規定。
跨行業的合作
本處就跨行業的事宜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及警方保持緊密合作。有關強積金中介人的規管,本處、積金局、金管局及證監會在1999年簽訂了一份合作協議。在2003年至2005年間,本處分別與金管局、積金局及證監會簽訂了諒解備忘錄。該等諒解備忘錄有助加強本處與本地其他金融規管機構的監管合作及資訊交換。
本處與其他規管機構不時舉行雙邊會議,討論雙方共同關注的監管事項。自2004年,本處與警方在調查及檢控集團式保險騙案方面保持緊密合作。在2007年,本處與證監會首次聯手進行實地巡查。上述跨行業的合作標誌著今後各規管機構將會採取協調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