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監理處("本處")與消費者委員會及保險業攜手合作推出措施,共同提高市場透明度、推廣良好行業慣例,以及提高投保大眾對保險的認識。
市場透明度
保單持有人及保險業界需要取得適時的統計資訊,以協助他們評估市場表現及作出財務決定。為提高市場透明度,本處定期於網頁、期刊及年報內公布保險業的統計數字。
本處每年會根據保險公司經審計的香港一般業務報表,編製有關香港一般業務承保表現的統計數字。公布的數據廣泛涵蓋每類業務(按直接及分入再保險業務區分)的保費、承保開支、申索情況及承保業績。個別保險公司的主要業務數字亦會發放。
為更有效協助一般業務保險公司評估兩類強制保險業務(即僱員補償業務及汽車業務)的申索成本,本處亦就此公布額外統計數字,包括該兩類業務全年的毛保費;已償付申索毛額及未決申索準備金毛額發展數據。僱員補償業務的統計數字按行業劃分,而汽車業務的統計數字則按車輛類別、承保範圍及申索性質細分。
本處每季會就每類直接及分入再保險業務,公布一般保險業務承保表現的臨時統計數字,其中直接意外及健康業務再細分為“醫療”及“非醫療”業務,而僱員補償業務則細分為“建築”、“飲食及酒店”及“其他”業務。按車輛類別劃分的汽車業務承保表現臨時統計數字亦會每季公布。
香港長期保險業務的季度報表收集長期保險業務的季度臨時統計數字,包括有關新造業務、有效業務、終止保單、再保險業務、轉保及向內地訪客發出個人保單的統計數字。
《保監透視》
本處在2000年5月推出《保監透視》雙語期刊。《保監透視》有助提高保險業規管的透明度,以及加強本處與投保大眾和業界的溝通。讀者包括市民大眾、保險從業員、學者、傳媒及其他金融服務規管機構。
除了報道本地保險市場的最新表現外,《保監透視》每期還刊登一篇專題文章,介紹保險業界及投保大眾關注的事宜,例如公司管治、資訊科技、再保險、壽險、銀行保險、清洗黑錢、保費波動、優質客戶服務、海嘯索償、旅遊保險、災難保險、業權保險及投資相連保險等。期刊亦刊載相關的案例研究,以加強公眾對保險的認識,提高投保人對打擊保險詐騙及失當行為的警覺性,以及載述保險業的發展。
公眾人士可於本處、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民政事務處及消費者委員會免費索取《保監透視》,以及從本處網頁下載該刊物的電子版本。
公眾教育活動
為提供消費者指引予投保大眾,本處出版了有關保險中介人的小冊子及一系列教育宣傳單張,例如《投保知多少》、《壽險轉保知多少》及《旅遊保險知多少》。相關的宣傳短片及聲帶也分別於電視台及電台播放,以加強教育公眾的效力。
為提高公眾購買旅遊保險的意識,由政府新聞處準備的新電視宣傳短片“旅遊保險傍身,出門更加放心”自2007年7月起亦可在保監處的網頁觀看。
為促進金融業的專業操守及向業內人士推廣防止貪污,廉政公署與保監處及多個保險業團體攜手合作,開始籌劃在來年為保險從業員舉辦一系列研討會及提供培訓參考資料。
保障消費者的其他措施
本處與保險業共同推行了一系列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措施,包括:
- 客戶保障聲明書
保險業根據《壽險轉保守則》制定該份聲明書,作為一項防止壽險保單持有人被誘導轉保的自律規管措施。該份聲明書必須填妥及簽署,以證明保險中介人已向壽險保單持有人清楚解釋轉保的後果及潛在的不利因素。壽險申請人也須在聲明書中聲明已收到本處的《壽險轉保知多少》教育小冊子。《壽險轉保守則》已於2006年修訂,以配合保險市場的急速發展。新守則擴大了壽險轉保的定義,以涵蓋現有保單大部分(50%或以上)保證現金價值已減少或會減少的情況。
- 長期保險保單的冷靜期
保單持有人就其長期保險保單享有冷靜期,以審閱保單的條款及條件。冷靜期是由保險申請表簽署日期起計21天、保單發出日期起計14天、有關保單交付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後起計5天,或在轉保的情況下,客戶保障聲明書抄送原有保險公司後起計14天,以日期最後者為準。保單持有人如在冷靜期內改變主意,有權取消保單,並獲發還所有保費(在適用情況下須把市場價值調整額考慮在內)。
- 長期保險保單的銷售說明標準
保險業與有關規管機構合作制訂銷售說明標準,以提高壽險保單的透明度。該等標準為準保單持有人提供有關保險利益、投資回報及退保金額的概要。銷售說明標準不但可減低市場人士作出不當行為的機會,還可讓準保單持有人在充分了解保單內容後才作出決定。
- 《承保商專業守則》及《保險代理管理守則》
作為業界自律規管措施之一,香港保險業聯會印發了《承保商專業守則》及《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目的是向保險公司推廣良好的保險業務經營手法及保險代理管理方式。
查詢及投訴
公眾人士如欲查詢或投訴,可聯絡下列機構:
| 事宜 |
機構名稱 |
- 保險公司
- 獲保險業監督授權的保險經紀
- 有關監管保險業的其他事宜
|
|
|
|
|
|
- 由個人保單引起的申索糾紛
(由2006年2月1日起,若爭議額不超過800,000元)
|
|